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庐江距安徽省合肥市南70km,北临巢湖,南近“黄金水道”长江。庐江历史悠久,源远流长。据《县志》记载,庐江“汉名舒,属庐江郡,隋初皇置庐江县”,迄今已有一千四百余年。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滋育了大批英才,三国名将周瑜、清朝海军提督丁汝昌,独领风骚,名垂青史。庐江自古有“鱼米之乡”美誉。全县耕地104.8万亩,年产粮食50万吨以上,油料4.8万吨左右,是全国商品粮油基地县和粮油生产百强县。林业面积52万亩,茶园、果园面积4万亩,年产干茶320吨;水产养殖面积15.8万亩,水产品产量3.8万吨;生猪饲养量为45万头,家禽饲养量2000万只,为全省重点产茶县、水产基地县和商品猪准基地县。庐江素有“地下聚宝盆”之称。境内矿产资源种类多、储量大、品位高,现已探明的有铁、硫铁、铜、矾、铅锌、紫砂、石灰石、高岭土、钾长石等28种,其中铁矿石储量10亿吨以上,占全省1/4,平均品位35%,罗河铁矿载入《中国地理》教科书;硫铁矿2.2亿吨;明矾石1.5亿吨,居全国第二位。龙桥铁矿、大包庄硫铁矿等项目已纳入国家项目库。